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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修改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7-09-18

 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廊坊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放管服”组关于印发廊坊市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放管服”组[2017]3号)和《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清县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17]104号)文件要求,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清单管理制度,县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县政府部门修改完善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县政府部门完善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本通知下发后10日内,县政府各部门要在各自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大厅等公布县政府审定的本部门完善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编办负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汇总清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各部门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严格在法律制度框架下履行政府职能,不得在公开的行政权力清单外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职权以其他名目变相行使。要认真落实行政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市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三、及时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后,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和权力事项的增减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对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
四、切实加强督导落实
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公开本部门完善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县编办要加强对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工作的督导,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对部门用权履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