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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永清县关于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7-10-20

各乡镇(区、办),县直相关部门:
现将《永清县关于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14
 
 
 
永清县关于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
实 施 意 见
 
为深入推进我县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综合利用,有效防治养殖污染,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节能减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畜牧业发展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扶持政策,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保障畜产品供给稳定。
2.因地制宜,多元利用。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采取经济高效适用的处理模式,实现粪污就地就近利用。
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
三、任务目标
在我县构建“集粪污收集、收购、运输、有机肥加工销售和有机肥利用”于一体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服务体系,推行 “分散收集集中处理、区域配套循环利用”的粪污处理消纳模式。完善配套补贴政策,建立政府购买畜禽粪污综合处理服务的运行机制,对粪污的收集、贮存、运输和有机肥加工实行全过程补贴。全县粪污处理实现全覆盖,粪污综合处理利用率达95%以上,畜禽粪污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
四、主要措施
1.支持农户建设标准化防雨、防渗、防漏的粪污收集池和储粪场,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总投资50%。
2.支持有机肥加工厂和污水处理厂购置运输车辆和粪污临时贮存罐,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总投资50%。
3.支持畜禽养殖场污水运输和处理环节,每运输1吨污水补助15元,每处理1吨污水补助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