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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永清县第九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日期:2020-08-15

 孟祥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聚焦人才发愤图强,深化人才发展机制体制改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政策支撑聚集人才

永清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将人才兴县作为永清发展的四大战略之一,县委组织部起草了《中共永清县委、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人才兴县”战略的实施意见》、《县处级领导联系服务高端人才十项措施》、《永清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关于对在职参加研究生学历(学位)学习进行资助的办法》、《永清县县管优秀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关于对在职参加研究生学历(学位)学习进行资助的办法》等吸引鼓励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政策文件,旨在加大全县人才工作力度,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加快聚集各类人才,县委组织部作为全县人才工作牵头抓总部门,将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扎实推进人才各项工作,不折不扣执行政策文件,及时足额兑现奖励激励资金,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人才工作氛围。

二、多措并举吸引人才

县人社局积极抓好以下三方面人才工作:一是鼓励企业引进培养人才,印发《永清县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对企业建博士后工作站、进站博士进行资金支持;对企业培养引进的高技能人才进行资金支持;宣传推荐高技能人才参加各项技能竞赛,对获奖者给予奖励;出台《永清县大学生见习基地认定资助管理办法》,对企业建立见习基地的给予财政补贴。二是引进培养党政人才。统筹全县编制存量,争取每年为乡镇和县直部门引进50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进行学历进修的,资助50%但不超过3万元的学费。三引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对引进到我县全职工作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人才,给予生活部补贴,对用人单位培养的取得正高级职称的或高级技师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标准按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在财政预算紧张的情况下,设立50万元永清英才基金。

三、多方合力服务人才

为更好的引进和留住优秀人才,解除优秀人才后顾之忧,县政府在住房、户口、子女入学等方面为引进的优秀人才提供服务保障。目前,县住建局正在起草永清县关于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根据我县落户及人才引进政策,已将引进人才纳入特定人群住房政策当中;县公安局执行由廊坊市公安局下发的《廊坊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对首都周边地区就业并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经商且依法纳税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留学归国的毕业生、经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才以及其他优秀人才、荣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其本人以及随迁的配偶、子女可在居住、就业地办理落户;县教体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在我县经商、务工且有稳定住所的外来务工人才子女入学,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各学校不得以跨区域为名收取学生的择校费。每年开学初,县教体局对外来务工人才子女入学情况进行统计,及时掌握外来务工人才子女就读情况,保障他们有学上、上好学。

另外,在加强农村实用型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县文旅局谋划了永清县核雕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一是以展馆、旅游商品街、手工艺作坊、优秀传承人工作室等形式全面宣传展示永清县核雕产业的发展雏形。二是打造全域旅游精品片区,促进廊坊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通过组织各类活动,参加各种展览等形式增加知名度,把永清作为一张名片推向全国。三是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抓好园区规划建设,促进市场基础设施上档升级,优化核雕产业集群发展态势。四是制定产业持续发展政策,提出保护传承人具体措施,扶持创作性人才,通过政策、经济方面给予支持,多举办培训班,使核雕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零二零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