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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永清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日期:2018-01-14

 李德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快新民居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322,我县召开了全县新民居工作推进会议,对2017年新民居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会上,印发了《中共永清县委、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民居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中做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相关乡镇和村街,要坚持先拆后建的原则,履行相关程序,统一组织拆迁、建设、搬迁、复垦。6月底前,完成相关协议的签订和旧居拆除工作。同时,必须启动工程建设,年底前完成主体,力争实现搬迁入住。二是简化审批程序。针对有后续建房需求的新民居建设工程,以相关乡镇、职能部门为主体,坚持以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实际问题,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完成规划设计、建设用地审批、财政评审、施工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程序,各项手续并行推进,尽早启动建设,力争早日竣工,实现搬迁入住。对其他工程,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一事一议,研究解决。
为加快工作推进,促进新民居工作,县新农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还制定了四项制度。即周调度制度,月拉练、季总结制度,专题会制度和联合督导制度。我们相信,有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全县各级干部的共同努力,有各相关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相互配合,新民居二期工程一定能够完成,全县新民居目标任务一定能够实现。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七年八月
 
  
 
领导签发:张兵
联系人及电话:何通先    6621890
    送: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