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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永清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日期:2018-07-21

 

陈宗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街道社区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资金保障方面,2018年城区街道办事处安排专项项目资金165万元,用于社区建设专项工作。其中,社区党建经费75万元,社区服务群众经费75万元,无物业小区垃圾清理费15万元。党建经费及服务群众经费将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逐步提高,为进一步抓实党建责任,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基层党建重点工作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干部配备方面,城区街道办事处择优选录社区工作人员,现每个社区配备工作人员均达到5-9人的要求。遵循“凡进必考”原则,自2006年1月《国家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新进公务员都是通过参加省“四级联考”进入公务员队伍的。
文化阵地建设方面,城区街道办事处正在积极筹建玉麟居委会和温馨佳苑城北居委会用房分别超过500平方米,年底有望投入使用。其他未达标居委会用房将逐年加以解决。
医疗卫生建设方面,根据《河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政府原则上按照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居民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目前,我县已建立1个服务中心(宏益社区服务中心),该中心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价格、诊疗服务费用及监督电话均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按照《永清县医疗体系规划》要求,到2020年,计划建设12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城镇化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达到3.5人以上,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2—3名全科医生。随着医改工作的推进,我县将进一步落实好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队伍建设,健全在岗培训制度。加强政府医药卫生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推动医药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优化医务人员配置,以改善群众看病难的现状。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