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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永清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日期:2022-12-09

霍俊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商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商会建设,并严格按照“班子建设好、团结教育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的四好标准组建商会组织。目前,已审批成立了永清县商会、永清县青年企业家商会、永清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永清县浙江商会、永清县私营企业协会、永清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别古庄镇商会等多领域的社团组织,进一步顺畅了政府、企业和市场之间的发展关系,极大提升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优化配置。工作中:
      一是创优环境。对有意向要成立相关领域的商协会申请人,只要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法定条件,采取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及审批所需材料,为企业或发起人提供明确清晰的办事指南及流程,并提供申请模板、制式表格及填写说明,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材料,简化办事流程,加快审查环节,切实当好企业的“服务员”。
      二是加强引领。多层面、多渠道组织调查研究,重点引导支持民营企业依托产业链和特色产业集群组建专业性商协会,提高组建质量,努力扩大商协会对民营企业的覆盖面。同时,进一步提高服务商会的质量水平,创造条件搭建域内外商会之间、商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平台,提高商会壮大发展和参政议政的能力与水平。同时,对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积极参与乡村产业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优先推荐为委员人选,鼓励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三是广泛宣传。继续通过电视、报纸和微生活等融媒体加大既有商会在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公益互助等方面的典型事迹,提升商会会员的荣誉感和社会归属感。同时,加大商会知识的宣传广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商会发展的外部条件,并通过积极推动组建女企业家商会、餐饮协会、电商行业商会、永清县服装协会、永清县服装设计师协会等方式,激发商会发展的内生动力,以商会逐渐发展壮大的强大实力,助推永清高质量跨越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