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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永清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日期:2022-12-09

任玉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县域特色农业发展
      县政府持续加大政策引导、财政扶持,并通过对外推介、品牌创建、科技培训等举措,不断推动全县农业产业化链式发展,基本形成了蔬菜、畜牧、林果三大主导产业,永清胡萝卜、永清黄瓜、永清葡萄等系列区域品牌,在京津市场的占有量和知名度不断提升,农产品溢价率也不断提高,特别是黄瓜、番茄、葡萄等农产品销售价格和市场地位较高。
      二、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力
      目前,全县拥有省级龙头企业6家,市级龙头企业44家,数量居廊坊各县市区之首。自2021年开始,我县在龙头企业管理上由追求数量转向提升企业实力,对龙头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对企业经营状况、联农带动能力、品牌建设、质量管控等方面全面监测。同时,积极鼓励支持企业由传统的种养向精深加工转变,通过招商引资、融资贷款、联合抱团、科技支撑等举措壮大企业实力,真正实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农民受益。
      三、健全农业风险保障体系
      一是创建农旅集团,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提升农业发展硬件水平,规避和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二是通过省农担公司,对接各大银行,开通绿色通道,采取贴息减息方式,加大社会资金投入,保障项目落地,推动农业产业升级;三是增加畜牧养殖,蔬菜大棚及玉米小麦种植等农业保险种类,服务保障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四、发展多种模式规模经营
      充分发挥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多、基数大的基础优势,一是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支持各类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改善经营、规范管理,不断提升自身综合实力。二是鼓励经营主体创新经营方式,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速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向现代农业产业集聚,提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三是以现代农业示范区为依托,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集聚,加强联合与合作,集中利用要素资源,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群化发展。四是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公司、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信托、土地托管、合作农场等现代经营模式,推行合同订单、收益分成、股份合作、保底分红等做法,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合作经营与联合经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