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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121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表日期:2021-04-10

市政府办公室:

针对檀英桃等省人大代表在河北省人大第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代步车管理的建议(第1214号)”,我县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均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经过认真分析、研究,现就《建议》的内容答复如下:

近年来,老年代步车以环保、轻便、费用低廉的优势被广大群众所喜爱,市场保有量猛增。但随之带来了不少的交通隐患,如驾驶人员无证驾驶、车辆无号牌、乱停乱放、随意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由此引发大量交通事故。但由于老年代步车属于电瓶车,未实行注册上牌,且均未购买交强险,造成交通事故赔付难、纠纷多。

针对对以上问题,一是在政策上,我县公安交警大队针对辖区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管理工作已向县政府提出整治方案,县政府正在研究审定中,待审定后结合实际强化管理工作。二是在实际工作中,县交警大队联合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持续加强路面管控,加强集中占道揽客、违法载客营运、闯红灯、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三是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力度,同时深入社区、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开展“从我做起,关爱生命,拒乘电动三轮车”的活动。四是加大源头管控力度。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税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电动三轮车销售商户的监管力度,督促检查商家经营销售的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是否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等情况。

此外,《永清县公交一体化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目前正在进行线路重新规划,拟在津兴铁路永清站和R1线永清站建设2处公交站,拟投入38部纯电动公交车,预计20216月底前完成。完成后,将极大方便群众出行。 

永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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