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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20-321/2021-06-26/16167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1-06-26文  号:永政办〔2021〕26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清县老年人生活补贴管理和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
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清县老年人生活补贴管理和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6-26
  各乡镇(区、办),县直相关部门:
《永清县老年人生活补贴管理和发放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永清县老年人生活补贴管理和发放
实 施 办 法
 
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福利待遇,贯彻落实《中共永清县委、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干30天,办实事开新局,喜迎建党100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依据《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加快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的指导意见》、《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政策, 决定对全县老年人补贴发放范围进行扩面,为切实做好我县老年人补贴管理及发放工作,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落实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的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县老年人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全面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繁荣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应补尽补;
2、严格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发放;
3、公平、公正、公开;
4、便民服务为本。
三、补贴对象
凡户籍在永清县辖区内,年龄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老年人生活补贴待遇。
四、补贴标准
65—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0元;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00元。
五、申领程序
1、提交申请。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老年人,每月1日至7日,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提供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填写《永清县老年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以下统称为《审批表》),享受生活补贴老人本人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个人结算存折复印件一份。
2、村(居)委会核实。每月15日前村(居)委会完成对申请人实际情况核实无异议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报本乡镇(区、办)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3、审批。每月20日前各乡镇(区、办)受理老年人生活补贴申请,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有疑问的要进行入户调查,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村(居)委会并告知原因。城镇非农业零散户(具有城镇户口但没有城区固定住所)直接到街道办事处申请审批。每月25日前,各乡镇(区、办)填写《永清县老年人生活补贴汇总表》报县民政局。
六、资金发放
1、每月底,县民政局依据《永清县老年人生活补贴汇总表》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2、新增人员从达到年龄的下月起,即可申报,实行即时审批,当月发放。
3、老年人生活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存入本人账户。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自情况发生的次月起,停止发放老年人补贴:一是户籍迁出本县的;二是死亡的;三是未进行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四是被判刑的;五是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参与组织各种形式赌博、卖淫、吸(贩)毒活动的;六是应当停止发放老年人生活补贴的其他情形。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办)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老年人生活补贴工作,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做好补贴资格审批、提档工作,对享受老年人生活补贴人员进行定期核查和不定期抽查,享受老年人生活补贴人员已亡故、外迁或失踪失联满六个月,及时核查注销。县民政局要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和申请、审批和注销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审批不及时、未及时核查注销的,提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对重复申请和领取的,除追缴相关款项外,同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县财政局要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帖资金及工作经费,确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顺利实施。县审计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2、加强规范管理。各乡镇(区、办)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老年人生活补贴人员档案,将老年人生活补贴申请有关证明材料统一归档,做到基本信息真实完整、审批手续完备。老年人生活补贴实行半年审核制度。享受补贴的老年人,应在每年的1月和7月,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区、办)填写《永清县老年人生活补贴资格认证表》,办理继续享受补贴的审核手续。各乡镇(区、办)将通过认证的人员信息汇总后报县民政局存档备案,定期对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情况进行入户复查,形成老年人生活补贴应补尽补、及时发放、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
3、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老年人生活补贴政策,确保老年人及其家属及时了解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内容、申请办理事项和程序。民政部门要做好老年人生活补贴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建议,为老年人办理相关手续创造便利。
八、65—69周岁补发工作
符合享受65—69周岁老年人生活补贴待遇的人员,补发2021年1至5月份老年人生活补贴。凡在2021年1至5月份期间已享受老年人生活补贴待遇的不再补发。
九、此实施办法从2021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相关解读:点击查看《永清县老年人生活补贴管理和发放实施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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