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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全县广大居民的一封信

发表日期:2022-03-12

尊敬的广大居民朋友们:

      当前,国内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聚集态势,现有20余个省市发生本土疫情,部分地区疫情仍处于发展阶段,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了您和亲人的健康幸福,保障全县人民健康安全,敬请全县广大群众认真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倡导非必要不流动。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出现阳性病例的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及出现阳性病例的重点地区人员非必要不返永清;各村街(社区)原则上继续保留一个出口。

      二、做好主动报备。广大居民都有自主报备的义务,坚持来返永清必报备,主动将行程信息上报居住地社区(村街)。

      三、严格来(返)永清人员管理。所有来(返)永清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健康码“绿码”,并提前向所在单位、社区(村街)自主报备。所有来(返)永清人员返回后72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及出现阳性病例的重点地区原则上不得来(返)永清,已经来(返)永清的人员要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四、遵守防控规定。出入饭店、商场、影院、超市、景点、车站等公共场所,要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测温验码;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措施,能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率,凡还没有接种者,需尽快接种。

     五、谨防快递感染。在国外疫情高发期间尽量减少购买境外商品及网购未经检测合格、无检验检疫证明、无消毒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若收到境外邮件或物品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实现无接触交接并做好消毒。

      六、不要传谣信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涉疫情况,永清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将按规定及时公开发布相关信息,请辖区广大居民保持理性平和心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好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疫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1、疫情防控“个人自主报备”事项提示单

       2、各乡镇(区、办)主动报备联系方式公示表

 

 永清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附件1

永清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疫情防控“个人自主报备”事项提示单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保障您和家人以及全区群众的健康安全,请广大居民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主动报备涉疫事项。

      一、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

      三、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

      四、入境口岸隔离期满拟返永清人员。

      五、健康码异常(带*号、黄码或红码)的来(返)永清人员。

      六、特别是接到各级防控部门关于疫情风险提示短信(电话)人员。

      七、与确诊病例(阳性感染者)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同时空重合人员。

      八、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人员。

    有以上情形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村街(社区)、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不主动报备、不配合防控措施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

 

乡镇(区、办)主动报备联系方式公示表

高新区

0316-6651322   0316-7085960

经开区

0316-6691800

刘街乡

0316-6591724

里澜城镇

0316-6562086

三圣口乡

0316-6551302

后奕镇

0316-6541202

龙虎庄乡

0316-6571303

永清镇

0316-5693316

别古庄镇

0316-6531206

韩村镇

0316-6517699

曹家务乡

0316-6528078

管家务乡

0316-6525245

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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