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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举措”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助力全国“两会”

发表日期:2018-03-12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全国“两会”期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支队有关安排部署,3月8日,永清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一、客运车辆安全隐患排查。一是大队在原有客车源头化管理台帐的基础上,派专人登记过往客车,进一步摸清底数,逐车建立公路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并按照要求建立电子档案。二是对达到或临近报废年限的车辆,督促机动车所有人依法办理报废手续;对未依法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投保法定保险的,督促机动车所有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投保;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进行整改。

二、校车安全隐患排查。一是大队对辖区所有接送学生的车辆和驾驶人,逐一审查、逐一登记,建立基础台帐,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保从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出行需求的实际出发,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立即责令停止运营,限期消除安全隐患,一律做到不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上路行驶。二是派出民警进驻各个学校摸底排查,全面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的维修保养和驾驶人的安全学习制度,杜绝学校利用残旧、报废车、非法改装车接送学生。三是对辖区学校校车驾驶人集中进行一次全面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加强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以及法律法规水平,提高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严禁发生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危险路段排查。大队带领民警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已排查出的危险路段安全隐患仍未消除的,继续列入排查范围,对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路段逐一进行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以书面的形式向上级部门汇报,建议督导主管部门限期整改,逐一落实责任、措施、资金,并加强监督,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尽快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对一时不能得到有效整改的危险道路和路段,必要时采取了交通管制和限制通行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稽查布控拦截点排查。民警首先对城区各主要路口路段交通流量、交通违法行为情况进行了分析,结合辖区交通特点,采取由先重点后一般、由内向外辐射的方式对各路口路段交通信号灯进行逐一清理排查。通过交通管理指挥中心智能控制平台,对已建成电子警察进行逐一清理排查,主要排查机动车闯红灯、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过程的图像取证、间隔时间、图片数量及图片模式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发现套牌、伪造号牌等违法行为,通知路面进行拦截,切实形成高压严管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