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工作

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故意损毁个人财产案

发表日期:2018-01-11

日前,县公安局依法将故意损毁个人财产的违法嫌疑人魏某、刘某和张某进行行政拘留。
 

2017年12月,魏某、刘某和张某三人分别于当月2日、4日中午,到永清经开区某村侯某家,用随身携带的弹弓将侯某家中的太阳能热水器、黑色轿车损坏。案发后,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迅速出警,经多方走访调查取证,最终将三名嫌疑人锁定,经询问,三名违法嫌疑人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魏某等三人依法进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