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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认定第八届廊坊市道德模范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1-04-20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全社会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以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开展第八届廊坊市道德模范推荐认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成立第八届廊坊市道德模范推荐认定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文明创建协调科,负责推荐认定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奖项设立

第八届廊坊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共认定道德模范20名及提名奖。市活动组委会择优向上级推荐。

三、推荐条件和标准

(一)总体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二)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四、推荐办法和时间

社会各界均可推荐第八届廊坊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5日止。社会各界可通过廊坊文明网下载《第八届廊坊市道德模范推荐表》和《第八届廊坊市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通过电子邮箱进行网络推荐。

联系电话:2313872,电子邮箱:lfswmbddmf@163.com。

 

第八届廊坊市道德模范推荐认定活动组委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