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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财农〔2023〕71号 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廊财农〔2023〕81号 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拨付手续

发表日期:2024-12-20

廊财农〔2023〕71号 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廊财农〔2023〕81号 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拨付手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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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永清县财政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永清县财政局办公室307

联系电话:0316-6623292
邮箱:yqczzls@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现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相关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