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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进度

发表日期:2018-06-08 02:29:10来源: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编辑录入:

 6月4日,我市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会议要求,从6月6日起,每天在廊坊日报、廊坊电视台进行普查进度通报。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依法开展的重大国情调查。2016年10月20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确定普查时间是2017年至2019年,分为前期准备、全面普查、总结发布三个阶段。普查对象包括全国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的设施等5大类18个小类。
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和技术要求,为加强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现在污染源普查工作已经进入清查建库阶段,我市已在5月31日前完成了生活源锅炉、入河排污口清查及枯水期补充监测工作。工业污染源中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农业污染源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清查工作,需在6月20日前完成清查和结果上报工作。
目前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内容还有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截至6月7日下午17:30,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上报清查14721家,完成率23.27%。进展较好的是永清县、大城县和廊坊开发区;进展相对滞后的是三河市、香河县和广阳区。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上报清查3756个,完成率63.13%。进展较好的是安次区、廊坊开发区和大厂县;进展相对滞后的是香河县、三河市和广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