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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清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7-07-18

 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永清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印发你们,请抓好学习贯彻。
 
 
 
 
 
 
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13
 
 
 
永清县人民政府
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为深入贯彻《廊坊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现将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如下:
一、安全工作职责
1、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和督促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
2)研究和解决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3)每季度至少主持或者委托政府分管负责人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部门和专人负责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4)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划或者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5)落实工作机构,按要求配备监管人员和装备,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2、县政府分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的职责:
1)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研究和解决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组织督促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任务执行情况;
4)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
5)每季度至少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一次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3、县政府分管专项工作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研究和解决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
2)督促分管范围内的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督促分管范围内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4)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的部门制订和落实应急救援预案;
5)每季度至少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一次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职责
1、县长张兵:全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常务副县长田军: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县政府办公室(外旅侨、无线电管理)、县政府督查室、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县应急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县档案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支油支铁办公室、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等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协调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永清县支行及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副县长谷海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园林环卫处、县城区管理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室、县信访局、城区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副县长王春风:协助县长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各项指标任务。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园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大气办、县商务局等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协调廊坊永清供电有限公司、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工商业联合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5、副县长禇铮: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县物价监督检查所等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协调县邮政局、县烟草专卖局、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铁塔公司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6、副县长肖建国: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旅游局、县农业开发办公室、县林场、县畜牧兽医局、县蔬菜管理局、县农业机械管理中心、县粮食局等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协调县气象局、涉军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7、副县长李倩: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地方志办公室、县文广新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等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协调河北广电网络集团永清分公司、县广播电视台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田军常务副县长分管教育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为保证县政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县政府按照《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永政办〔201737号)要求,实行AB角分工制度,如有一方外出考察、开会、学习时,相应的另一方应主动接替其分管、联系和挂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