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永清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15-03-27

本年度报告由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结合各乡镇、工业园区、街道办和县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11日至20141231日。

一、概述

2014年,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及时、主动公开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切实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入手,重新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一把手”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和监察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也分别调整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形成了县、乡镇和部门互联互通、合力推进,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专职人员抓业务的工作格局。

二是创新机制,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为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操作流程。同时,严格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方法,形成上下统一、程序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同时,下发了《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对在全年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以鼓励先进,激励后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

三是强化载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不断加强对乡镇、县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对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内容进行了调整、充实和完善,并与县政府门户网站结合起来,对一些重点信息在网站首页开辟专栏进行公开,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同时,不断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定期对信息公开平台各单位发布信息情况、平台建设和管理情况以及工作计算机、网络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及时排除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均符合安全保密规定,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规范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我县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并根据新的变化及时对公开的各类信息进行更新补充完善,确保网上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实用性。二是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程序。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科学界定政府信息分类,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完成《指南》和《目录》的调整工作并对外公布,确保网上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实用性。三是不断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冀政办函[2014]51号文和廊政办[2014]30号文的要求,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民生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例如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房信息、惠农补贴信息、新农合信息、重大项目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和广播电视等渠道广泛发布,切实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14年,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61篇。其中,主动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158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2011年受理本县公民申请信息公开事项2件,根据相关程序及时给予了答复,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从总体看,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需进一步强化。二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公众参与度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2015年,我县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以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实效、增强政府公信力作为工作的着力点,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1、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领导机构的职能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2、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切实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依申请公开办法和工作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操作管理。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

3、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冀政办函[2014]51号文和廊政办[2014]30号文的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操作管理。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同时,要保证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4建立健全舆情预警机制。强化舆情监控机制,做好全县网络舆情信息的搜集、研判、回应工作。加强与上级舆情信息的交流与沟通,特别是对在重大会议、重要活动,重大项目建设等特殊时期可能引发的热点问题,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舆情分析汇总,制定相关方案,积极予以回应。

5、加强培训和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对相关单位、信息发布人员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对不及时公开和公开信息不完全的单位进行通报和督导,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项常态化、制度化的政务工作。

 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O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