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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 (31024)

发表日期:2017-11-30来源:编辑录入:

 

永清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的

通   知


各乡镇(区、办)、县直各单位:

《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第十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3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省级统筹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廊政字[2017]27号)文件精神,提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障能力,维护广大劳动者社会保障合法权益,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企业养老保险工作

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党中央、国务院“两个确保”工作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养老保险是民生保障的主要内容之一,自2009年省级统筹以来,我县养老保险工作快速发展,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稳定器”、“安全网”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镇化不断推进,特别是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企业养老保险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逐步显现,我县养老保险发展不平衡,基金收不抵支,支付压力越来越大,给社会稳定带来较大隐患,为增强基金支付能力,促进我县企业养老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性,从保民生、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养老保险保障能力。

二、强化政府责任,全力保发放

县政府对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负责本地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欠费清缴和确保发放工作,统筹安排上级补助资金,对本县基金收支缺口承担财政补助责任。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应负担的企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划入社会保险财政专户,统筹安排省级统筹基金补助和财政补助。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加强统筹基金和预算管理,建立缺口分担机制

省级统筹制度改革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收县级支付方式,县级征收基金统一归入市财政专户,县级作为完整核算主体负责养老保险金支付和保发放。

县级负责编制本级基金预算,不能编制赤字预算。县级预算一经批准,严格执行,确需调整的,按照省统一部署由市组织实施。

省级统筹基金补助包括定额补助和调标补助,定额补助根据市本级、县2016年决算收支缺口综合考虑各地实际合理确定,以后年度一般不做调整,调标补助按照2017年及以后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新增支出的一定比例计算,年度累加。具体比例根据县级上年度抚养比来确定,抚养比≤2的,为90%;2<抚养比≤3的,为80%;3<抚养比≤4的,为70%;抚养比>4的,不予补助。省级统筹基金给予补助后,基金收支仍有缺口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足。

四、依法开源节流,提高基金的支撑能力

扩面征缴工作是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基础性、源头性工作,只有不断注入新鲜血液,才能逐步达到收支平衡、缓解支出压力,化解当前企业养老保险发展中的矛盾。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扩面征缴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充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推动我县企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扩面重点:我县各类企业、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及其职工、在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托管档案就业人员、机关及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加大社会宣传,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对于用人单位回避参保、参保时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待遇领取人员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其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企业养老保险改革顺利进行

(一)组织保障。按照《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廊政字[2017]27号)要求,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附后),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我县的企业养老保险工作。

(二)部门职责。县人社局作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推动落实。重点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审核、待遇审批、养老金发放、基金预算等工作,并建立基金安全评估机制和基金预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基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政府或相关部门报告。

县财政局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与县人社局共同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年度预算工作,将基金缺口纳入预算,并及时划入企业养老保险财政专户,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县地税局要加强基金征缴做好欠费清缴工作,依据行政职能,建立税、费共缴机制。

县民政局、审计局、教育局、工商和食药监局、工会、国资办、行政审批局等单位要充分发挥行政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我县企业养老保险工作。


附:永清县贯彻落实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永清县贯彻落实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田  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史学彬  县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

邢建强  县人社局局长

茹进军  县财政局局长

            邵立波  县地税局局长

成  员:刘万礼  县民政局局长

        杨振平  县审计局局长

        姜潮生  县工会主席

        周  俊  县发改局局长兼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

        王海良  县教育局局长

        郭广军  县工商和食药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邢建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人社局副局长缑连军、县财政局副局长李强、县地税局副局长朱德发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