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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23-04-12

永清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细化推广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双随机”抽查机制,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随机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抽查对象: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抽查比例:对检查对象的年度抽查比例达到5%以上
三、随机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2023年5月1日-2023年6月30日
四、随机抽查的内容
对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检查范围: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检查内容:关于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过度医疗、超范围用药、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等违规行为。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的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设置情况、串换药品、代刷医保卡等违规行为。
五、“双随机”检查流程
(一)确定抽取对象和执法人员
以定点医疗机构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基础,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抽取过程由专人负责记录整个过程,包括抽签时间、抽签人员、抽签方式、抽查人员、抽查对象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抽取结果公示
抽取结果采取网上公示的方式。公示应当标明随机抽查人员和抽查对象产生方式,提出异议的渠道和反映线索的联系方式等。公示期间存在异议并查证属实的,重新启动随机抽查人员和抽查对象流程。
(三)下发通知
随机抽查人员和随机抽查对象确认后,由永清县医疗保障局正式下发纸质通知,通知载明抽查人员和抽查对象,加盖印章。
(四)执法检查
随机抽查对象先行自查,再由执法检查人员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检查人员应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指出,要求被检查对象立行立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结果公示
及时将抽查情况、执法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档案管理
抽签记录、纸质公示单、正式通知、检查记录、查处记录等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线索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股室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向社会广泛宣传“双随机”抽查的工作理念,抽查过程中要同时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执法情况及时做好公开。
(三)强化纪律。各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遵循行政执法有关要求,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教育为主。执法过程做好全过程记录。
 
附件:永清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永清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

                       
 永清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编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类型 抽查比例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发起科室 联合科室 抽查时间
202301 2023年医疗保障局对定点医药机构随机抽查01 01号 2023年医疗保障局对定点医药机构随机抽查 不定向抽查 5% 对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基金监管股 基金监管股、医药管理和招标采购股、稽查中心 2023年5月至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