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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发表日期:2018-03-02来源:永清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编辑录入:

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委、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职能设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并管理全县各类人员编制总额;指导、协调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研究提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职能认定意见。

(四)审核或审批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的派出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全县各单位股级机构设置和调整事宜;负责垂直管理部门或双重管理部门需要承办的机构编制有关事宜。

(五)审核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级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组织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贯彻执行各类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审核或审批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或直属事业机构,以及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指导全县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编制部门关于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八)负责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负责对全县机构编制的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和机构编制标准化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以及编制使用标准等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制约机制;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实行“五口归一”制度的落实,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关。

(九)负责对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十)负责全县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办公室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机构编制管理股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事业股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监督检查股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参公事业

副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

全额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电子政务中心

全额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