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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工作职责

发表日期:2018-01-14来源:编辑录入:

 永清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管理县直机关事务工作的行政机构,由县政府办公室管理。具体工作中加快发展成为以服务为宗旨,以资产为纽带的后勤服务经营体系,增强为机关服务的经济实力,提高后勤保障能力。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有关精神,结合县直机关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推动全县政府系统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对全县政府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进行行业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后勤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三)负责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及县政府指定的其他县级领导的办公及生活服务。
(四)负责县域外来宾及有关部门赠送给县政府、县政府领导的礼品管理工作。
(五)负责县政府机关的财务管理: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购置、分配、保管;负责县政府召开的大型会议、举办的大型活动的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分配、调整,是县政府机关固定资产的产权代表,并负责管理。
(六)负责县政府机关院内水、电、暖、绿化美化、医疗卫生、机关食堂、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车辆购置、维修和管理;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的通信管理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内外接待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接待任务;负责县政府召开的大、中、小型会议的食宿安排事务。
(八)承办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