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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县检查

发表日期:2018-11-15

11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相仁率执法检查组就《河北省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到我县进行检查,县长张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国永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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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听取了我县贯彻落实《河北省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工作情况汇报。认为我县在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基础工作扎实,有经验,有效果。要在巩固成绩的基础上继续高标准、高站位,自我加压,认真贯彻好《河北省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持之以恒地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抢抓机遇,加强生态建设,力争把永清打造成为展示廊坊形象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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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张兵表示我县将按检查组要求,强化执行,完善机制,加强宣传,夯实责任,进一步抓好《河北省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县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检查组一行还到永定河苑家务大桥南段、韩村镇九兴区、辛屯村、刘街乡胜利村进行了实地检查。

陪同检查的县领导还有王成刚、褚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