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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城区街道办事处2018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日期:2018-03-21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治理,提升社区服务,培育、建立与社区发展相适应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服务工作者队伍,经永清县人民政府批准,由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区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凡进必考”、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面试、审查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永清县城区街道办事处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社区工作者。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热心社区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社区工作人员义务;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

(四)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所需的其他条件: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198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的)以下;在县城内有固定居所(有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物业费缴费收据)。

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考虑:男性;中共党员;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专业证书的;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的(需要提供相应证书)。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人员;

(二)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8年3月21日9:00至2018年3月25日17:00(具体时间是: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报名需带材料:应聘人员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物业费缴费收据;应聘人员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证件均需要携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

(3)填写《永清县城区街道办事处报考社区工作人员登记表》。

(4)报名地点:永清县城区街道办事处后院会议室(永清县府东街221号)。

(二)准考证发放。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五)审查。

审查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

(六)体检。

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审查、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情况在城区街道办事处公示3个工作日。

(二)聘用及待遇

1、聘用

经审查、体检合格人员,到岗试用,试用期1个月,期满合格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待遇

与永清县城区街道在职社区工作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永清县城区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