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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告

发表日期:2019-07-05来源:编辑录入:


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政策内容公示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确定

补贴对象为我县符合条件的农民、农机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

二、补贴机具种类

2019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于对耕整地机械等  14大类,35个小类,103个品目机具进行补贴。

补贴机具种类如下:

 1.耕整地机械

2.种植施肥机械

3.田间管理机械

4.收获机械

5.收获后处理机械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7排灌机械

8.畜牧机械

9.水产机械

10.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设施农业设备

13.动力机械

14.其他机械

三、主要购机流程

2019年我县按照省、市要求采取“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进行操作。

主要操作流程包括:

(一)发布政策信息

在省农机化信息网农机补贴专栏、县电视台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政策、补贴机具品目等信息。

(二)自主选机购机

购机者可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并索取正式发票,发票上需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补贴对象姓名及身份证(或组织机构证)等信息。购机者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三)确定补贴对象

购机者自主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四)补贴机具核验

县农业农村局逐台核实,并建立工作责任制,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人。遵循“谁核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于需要现场安装的不可移动机具(机组)可上门现场核验。确认无误后按规定进行人机合影,并录入机具信息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五)结算申请资金

县农业农村局受理购机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定期汇总后按季度向县财政局申请办理结算事宜。

(六)补贴资金兑付

县财政局对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资金兑付清单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