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发表日期:2018-09-21来源:编辑录入: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7号)要求,根据我单位实际工作权限,已取消廊坊市衔接国务院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中的相关审批项目,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有关法规规定,依法实施有关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永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