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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十四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发表日期:2018-06-28来源:编辑录入: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采用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土地流转、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房屋拆迁过程中,采取打砸、尾随、恐吓,甚至强行拆除,给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黑恶势力;
6、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垄断建筑市场、垄断销售、强买强卖的,装修时的楼霸等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
8、横行各类市场,破坏正常管理秩序,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9、操纵、经营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0、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1、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2、对正常经营商户采取占地不消费、有意制造打架斗殴事件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迫使商户停业、转让、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
13、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4、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