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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公告

发表日期:2021-12-11

       12月1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浩,副主任王成刚、刘广泽、王敬涛出席会议,副县长娄冠华,县法院院长李金玲,县检察院检察长钱福利,县监察委员会主管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周浩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主任、副主任、委员35人,实到3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随后举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人员作了就职表态发言。会议审议通过了《永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永清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县人大代表的办法》和《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办法》。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四项联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十七届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报告》。

       关于四项联动监督工作,会议强调,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强化依法监督,补齐短板弱项,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切实推动各项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要强化法治思维,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履职、担当作为,为在法制轨道上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贡献力量。

       关于议案办理工作,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加强与群众联系,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渠道抓实、抓好。要加强联系,提高质量,县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发挥代表作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县人大要积极发挥职能,高质量完成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审核以及转办、督办工作;县政府及相关承办部门要强化办理工作职责,严格规范程序,创新办理方法,不断提高建议的办复率和代表满意率。要搞好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确保办理成效。要改进方法,抓好落实,针对代表建议的具体内容,采取不同的方法,有针对性地抓好办理工作的落实解决。

      关于民生实事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扛起民生实事的政治责任,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民生短板弱项等问题,抓好跟踪问效;要紧盯进度,确保所有项目有始有终、善始善终;要注重总结创新,完善健全机制,真正确保县政府向全县人民承诺的民生实事项目得到全面落实、圆满完成;要科学筛选论证,征集谋划好明年民生实事项目,真正把民生实事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关于教育工作,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民办学校监管、进一步推进公办教育发展、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全力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我县教育事业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常态化开展工作督查和执法检查,强势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打牢安全生产工作基层基础,保持对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排查调处重点领域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努力形成高效统一的工作运行机制。

       娄冠华代表县政府作了表态发言。

 
 

永清县人大常委会

公    告

 

         永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表决通过了县法院、县检察院提交的干部任免职提案,现公告如下:
任  命:
李永胜同志为永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穆乃效同志为永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泽建同志为永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高文亮同志为永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贺随同志为永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叶 勇同志为永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李艳坤同志的永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
杨永增同志的永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志恒同志的永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武占波同志的永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监庭副庭长职务;
于向虎同志的永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韩志强同志的永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