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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永清县2021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工作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1-12-01

各位考生:
      因受疫情影响,原定于11月的永清县2021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工作延期举行。鉴于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已经常态化,决定重新启动永清县2021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12月5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  《公共基础知识》
(二)地点:具体考点、考场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1年12月2日上午9:00至2021年12月4日晚上22:00,登陆报名网站(网址:https://bm.assess.group)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证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永清县2021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相关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1.凡参加考试的考生,每日自觉监测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要及时报告永清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316-6624318。
       2.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应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注意加强途中防护,如优先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时应戴医用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消毒液。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3.所有考生须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并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所在县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14+7+7天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按半天2只准备,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消毒湿巾、乳胶手套。
      5.提倡积极接种疫苗并按时完成全程免疫。
      6.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主动向永清县委组织部报告。联系电话:0316-6624318。
(二)考试期间
       1.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配合考点进行防疫检测、身份核验。通过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隔离通道、候考区等候、上卫生间等环节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有序排队等候,防止拥挤聚集。
      2.考生进入考点(场)时,请自觉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同时按考场规则要求持纸质版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
      3.除因核对身份需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发热、发烧、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生须配合并服从管理。
      4.所有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交流。
      5.所有考生考前考后进行手部消毒或全程佩戴手套进行考试。
      6.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试结束
      考生离场时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开,不得拥挤,确保人员间距。
特别注意:
      ①关于永清县2021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工作中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时限的说明:永清县2021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工作将于12月5日举行,按照防疫规定,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经咨询疫情防控有关部门,核酸检测有效期从采样时间开始计算,因此48小时内采样时间为12月3日(含)至12月5日。
      ②请考生根据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参加考试。考前自我监测中发现“河北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相关要求执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请提前自行打印。
      ③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或提供虚假检测报告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
      ④请广大考生务必每日关注河北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永清政府网、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中共永清县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1日
附件-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a17b1fe299cd3dcc941b24ee0a2630e0.docx (20.5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