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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2021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发表日期:2021-10-2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求,永清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编制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9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永清县2021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5日至2003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永清县2021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0月25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非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网络报名
2021年10月25日9:00至10月30日17:00。报考者可登陆第三方机构报名网站(网址:https://bm.assess.group),选择所需报名的招聘项目,点击报名后自行注册,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报考职位,完整、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二寸免冠证件近照,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提交报名并进入资格初审环节。
(二)资格初审
第三方机构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12:00。资格初审期间,报考者须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审核不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仍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如有疑问,可联系第三方机构咨询(咨询电话:15811126341)。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17:00。报名缴费支持微信扫码,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后,报考者须及时查询网上报名状态,系统显示报名成功的,进入打印《笔试准考证》环节;系统显示报名异常的,可联系第三方机构咨询(联系方式同上)。缴费、报名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2021年11月1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yqzzbgbz@126.com,并致电0316-6624318。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考试结束后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于2021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2日2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笔试
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载明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佩戴口罩。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对超过正常体温的考生进行复查,仍超过的,交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能否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确定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考生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内容包括数量关系、语言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总分100分,答题时长90分钟。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与运用能力,内容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总分100分,答题时长120分钟。
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六)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
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资格复审具体安排请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通知。
进入面试人选依据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2.毕业证;
3.学位证;
4.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5.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原件或存档部门盖章的复印件;
6.列入国家和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人员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7.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经资格复审,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满足入围面试规定比例,将在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七)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并进入本次招聘面试范围的考生参加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参加面试,缺少证件或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打分方式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面试有关要求:
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备考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及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考生名单
面试成绩、综合考试成绩请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通知。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考察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考生:笔试成绩高者,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参加省级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村官”或“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报考人员。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九)体检
县委组织部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考察
县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十一)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考试时间顺延或取消,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请予以关注。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15811126341
招考监督电话:0316-6624318
 
附件:
1. 永清县2021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
2.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中共永清县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24日

 

 

附件1:永清县2021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
文件类型: .docx 永清县2021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43.14 KB)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文件类型: .docx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28.2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