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第二十一次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1-07-06
为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有效地开展人民防空建设和规范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军区决定,每年7月7日为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我县将通过固定警报器向全县发放警报信号。
发表日期:2021-07-06
为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有效地开展人民防空建设和规范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军区决定,每年7月7日为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我县将通过固定警报器向全县发放警报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