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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

发表日期:2019-08-3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清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靶向聚焦,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截至目前,永清县纪委监委收到县扫黑办转来省扫黑办移送问题线索5件,现已查结4件,纪律处分2人;信访举报3件,查结2件,纪律处分2人,“第一种形态”处置2人;公安机关(法院)转交问题线索17件,查结12件,纪律处分5人,“第一种形态”处置4人。

强化政治担当。内部成立工作专班,设立纪检监察室,承担专项工作任务。外部与公安机关建立日常联系沟通、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查办结果及时反馈、纪律保障五项机制,充分发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统筹推进机制,与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同频共振。

严格过筛细查。该县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处置机制,建成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库,形成了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分级督办、严格审核”的精准处置和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针对去年中央督导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紧盯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部门、行业和领域,深挖细查问题线索。

坚持标本兼治。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要求,加强通报曝光,以案明纪,通过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各级党委和相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针对扫黑除恶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基层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行业管理和社会治理问题加强研究分析,查找问题症结,督促主责部门针对重点行业乱象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同时,结合“惩腐打伞”专项行动,同步跟进“一案三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