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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诉求:河北廊坊永清县花苑小区门口汽车不能调头

发表日期:2021-07-10

 网友诉求:河北廊坊永清县花苑小区门口汽车不能调头

 

河北廊坊永清县花苑小区门口没有车掉头的口,红绿灯还不能掉头,同路段别的小区都有掉头口。

 

永清县公安局 回复: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由于该小区门口距离信号灯较近,有车辆往来在此处掉头容易形成交通拥堵,也会给小区人车出行带来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日期:2021-07-09
受理信息
  • 编号:441256
  • 处理状态:已办结
  • 留言日期:2021-07-06
  • 受理部门:永清县公安局
  • 回复用时:0天23小时
  • 办结用时:0天23小时
办理跟踪信息:

    2021-07-09 18:18 已办结。

    2021-07-09 10:53 永清县公安局申请办结。

    2021-07-09 10:53 永清县公安局回复。

    2021-07-09 10:51 永清县公安局已受理该留言。

    2021-07-08 11:08 留言已转到永清县公安局,等待部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