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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10月9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发表日期:2018-10-15

      接到市政府督查室《关于对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10月9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督办通知单》(廊政督单【2018】180号)文件后,我县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在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单位迅速核处上报。目前,涉及我县的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廊坊市永清县韩村镇楼台村无名寿材厂,未安装治污设施”问题

       针对该问题,我县立即责成县环保局、韩村镇政府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该企业无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下料工序无粉尘收集设施,厂区粉尘严重。目前,县环保局已对该企业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清理车间内锯末、粉尘及原料,并增上治污设施,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关于“廊坊科奇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新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问题

      针对该问题,我县立即责成县环保局、韩村镇政府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该企业存在一台未使用的0.1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目前,该企业已将锅炉拆除移位,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严厉批评。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