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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10月2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发表日期:2018-10-08来源:编辑录入:

接到市政府督查室《关于对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10月2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督办通知单》(廊政督单【2018】173号)文件后,我县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在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单位迅速核处上报。目前,涉及我县的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永清县梨花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排污口不规范”问题

       针对该问题,我县立即责成县环保局、养马庄乡政府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经实地测量,该公司两个外排筒高度均为15米、布袋除尘器内径为35CM、等离子废气处理器内径为35CM,均符合环保要求。同时,要求该企业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规范经营,确保不出问题。

        二、关于“永清镇塔儿营村,秸秆焚烧”问题

        针对该问题,我县立即责成永清镇政府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将着火点扑灭,并对现场进行了清理。同时,我县将举一反三,加大巡查力度,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6日